声明

本文是学习GB-T 7157-2019 电烙铁和热风枪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电烙铁和热风枪的分类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与说明、包装、运输和

贮存。

本标准适用于单相交流或直流额定电压不大于250 V, 额定输入功率不大于500 W
的电烙铁和额

定输入功率不大于2000 W 的热风枪。

注:电烙铁型号命名、规格及结构参数参照附录 A。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

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
GB/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

GB/T 1002 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 型式、基本参数和尺寸

GB/T 2099.1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1部分:通用要求

GB/T 2423.1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:试验方法 试验 Ka: 盐雾

GB 4706.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:通用要求

GB 4706.41—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
便携式电热工具及其类似器具的特殊要求

GB/T 5013.4 额定电压450/750 V 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第4部分:软线和软电缆

GB/T 5023.5 额定电压450/750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
第5部分:软电缆(软线)

GB/T 5296.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2部分: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

GB/T 15934 电器附件 电线组件和互连电线组件

3 术语和定义
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
3.1

电烙铁 electric soldering iron

具有电加热的烙铁头的器具。

3.2

普通烙铁 ordinary soldering iron

工作温度与工作电压值成正比的电烙铁。

3.3

恒温烙铁 constant-temperature soldering iron

由电子电路或其他装置控制的,在额定工作条件下工作温度不受外界因素变化的影响,且能自动维

持在设定值的电烙铁。

注: 此类电烙铁通常用在对焊接温度要求严格的焊接作业中。

GB/T 7157—2019

3.4

焊台 soldering iron with console

带有一个独立控制装置且通过操作该装置可实现多种功能的电烙铁。

注:为了提高电烙铁的性能,通常用一个独立装置控制电烙铁的工作,该装置的功能可以包括:控温、温度设定、休

眠、密码锁、自动开关机、故障判断及报警等。

3.5

内热式电烙铁 internal-heating-element soldering iron

发热元件插入烙铁头空腔加热的电烙铁。

3.6

外热式电烙铁 external-heating-element soldering iron

烙铁头插入发热元件内加热的电烙铁。

3.7

热风枪 heating gun

产生热空气喷流用于熔化焊料、软化涂料或塑料等的电热器具。

3.8

恒温热风枪 constant temperature heating gun

由电子电路或其他装置控制的,在额定工作条件下工作温度不受外界因素变化的影响,且能喷出气

流自动维持在设定温度的热风枪。

3.9

温度补偿 temperature compensation

在焊接过程中对烙铁头跌落的温度进行的补偿。

3.10

回温时间 time of temperature restoration

在焊接过程中将烙铁头跌落的温度恢复到设定值所需的时间。

注: 行业上通常将回温时间称为回温速度。

4 分类

4.1 按有无温度控制分类如下:

a) 普通烙铁;

b) 可控温烙铁(如恒温烙铁、焊台等)。

4.2 按受热结构形式分类如下:

a) 内热式电烙铁;

b) 外热式电烙铁。

4.3 按送风器件分类如下:

a) 风机型热风枪;

b) 气泵型热风枪;

c) 鼓风机型热风枪。

5 技术要求

5.1 安全要求

电烙铁和热风枪的安全要求应符合 GB 4706.1 和 GB 4706.41—2005 的规定。

GB/T 7157—2019

5.2 工作温度

5.2.1 普通烙铁的工作温度

对无负载的普通烙铁施以额定电压,在20 min
内烙铁头工作面温度应达到稳定状态,按照6.3测

试,实测温度与标称温度的偏差应满足±10%的要求。

5.2.2 恒温烙铁的工作温度

对无负载的恒温烙铁施以试验电压,在1 min
内烙铁头工作面温度应达到稳定状态,按照6.3测

试,实测温度与300℃的偏差应在±10 ℃以内。

注:试验电压是90%~110%的额定电压中的最不利的电压。

5.2.3 恒温热风枪的工作温度

按照6.6测试,实测温度与300℃的偏差应满足±20℃的要求。

注:试验电压是90%~110%的额定电压中的最不利的电压。

5.2.4 恒温热风枪的温度波动

按照6.7测试,试验结果应满足±10℃的偏差要求。

5.2.5 恒温热风枪的温度线性

按照6.8测试,试验结果最低设置温度时线性偏差(Lel) 应在一30 K~30
K,最高设置温度时线性

偏差(Leh) 应在-30 K~30 K。

5.3 恒温烙铁的回温速度

恒温烙铁在正常工作过程中应有较快的回温速度,按照6.4测试方法应不大于12
s。

5.4 普通烙铁的热容量

对于普通烙铁,应有足够的热容量,按照6.5测试方法,2 min
内熔化的锡柱质量不应低于表1的

数值。

1 普通烙铁2 min 内熔化锡柱的最小值

功率/W

外热式

30

50

75

100

150

200

300

500

内热式

20

35

50

70

100

150

200

300

圆柱型锡柱(工业纯

锡 )

直径/mm

3

4.2

6.5

7.5

9

12

12

12

长度/mm

130

130

125

125

130

120

120

140

锡柱熔化质量/g

5

10

20

25

40

60

80

100

5.5 外观与结构

5.5.1 一般结构

器具的一般结构应符合如下要求:

a) 外观完整,组装正确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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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) 金属(有防锈能力的除外)部分应有电镀、油淬及其他相应的防锈处理;

c)
可更换烙铁头的电烙铁,其烙铁头的更换方式及结构应简单方便,并且组装紧凑;

d)
可更换风嘴的热风枪,其风嘴更换方式及结构应简单方便,并且配合紧密不能漏风;

e)
如有开关,在开、关时可能产生电弧危险的部分应有耐电弧性的电绝缘措施;

f) 可更换的发热元件及易损件应易于更换。

5.5.2 手柄

对于手持式器具,其手柄应符合如下要求:

a) 手柄的形状应保证握持舒适;

b) 手柄表面应平整光滑,不应有毛刺、裂纹和凹痕等缺陷;
style="width:0.54673in;height:0.5467in" />

d)
手柄握手部位应有高温警示标志,握手部分与高温部分之间应有明显的区分。

5.5.3 支架

焊台应配有一个支架,支架应该牢固并能可靠固定电烙铁。

5.6 电源线及电源插头

5.6.1 电源线

电烙铁所用的电源线应符合GB/T 5013.4 和 GB/T 5023.5
的规定。对于普通烙铁,电源线长度不

小于1.5 m, 对于焊台,电源线长度不小于1.2 m。

5.6.2 电源线插头

电烙铁的电源线插头应符合 GB/T 1002、GB/T 2099.1和 GB/T 15934 的规定。

5.7 烙铁头

5.7.1 烙铁头的润湿性

在焊接过程中,烙铁头应有足够的润湿性,是否符合,通过6.11试验检查。

5.7.2 烙铁头的耐久性

烙铁头应有足够的耐久性,应按照6.12测试方法标示出烙铁头的焊点总数。

5.8 电镀件

电镀件应符合如下要求:

a)
镀层不得有起层、剥落及局部无镀层等现象。镀件上的斑点、缺陷面积不应超过3
mm², 单个 斑点的面积不应超过1 mm²;

b) 电烙铁经发热试验后,镀层不得起层、剥落;

c) 电镀件经6.13盐雾试验后,镀层应无生锈痕迹。但在锐边2 mm
范围内的锈点和任何能够脱 掉的淡黄色可以忽略不计。

5.9 发热芯的使用寿命

发热芯在表2规定的试验时间及6.14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试验后,应能满足下列要求:

a) 发热芯不应开路;

b) 发热芯应能承受基本正弦波、频率为50 Hz 的1250 V 交流试验电压,历时1
min 的冷态电气

style="width:9.88667in;height:5.67314in" />class="anchor">GB/T 7157—2019

强度试验,在试验期间不应出现击穿;

c) 手柄不应烧焦、熔化、变形或开裂。

2 寿命试验时间

电烙铁额定功率/W

寿命试验时间/h

<100

500

≥100

300

6 试验方法

6.1 试验条件

6.1.1 除另有规定外,试验电源的电压波动不超过额定电压的±1%。

6.1.2
除另有规定外,测试电烙铁的发热时间及工作温度,均需在无外界气流和热辐射作用的室内进
行,室温为20℃±5℃;其余测试允许在常温环境下进行。

6.1.3 测试仪表的准确度不应低于0.5级。

6.1.4 测量时间用的仪表,其精度在0.1 s 内。

6.1.5 测试用温度计精确度1级。

6.1.6
电烙铁应水平放置在图1所示的支架上进行试验,烙铁头不应与支架接触,支架结构应保证试
样能平稳放置。

注:如电烙铁配有支架,则使用配带的支架进行试验。

6.1.7 测量电烙铁通用部件结构参数的量具,其最小分辨率不应大于0.02 mm。

单位为毫米

说明:

1— 铁丝(+2.5~+3);

2— 木板;

L——支架长度;

b— 支架宽度。

注:L 和b 视试样而定。

I 支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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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 安全试验

电烙铁的安全试验按 GB 4706.1和 GB 4706.41—2005 的规定进行。

6.3 电烙铁的工作温度测定

先在烙铁头工作面离顶端5 mm~8mm 处钻一个直径不大于2 mm
的孔,孔深不超过3 mm (应能

把热电偶完全埋入孔内),在孔内填满焊锡丝。将电烙铁放在支架上,施以额定电压(对普通烙铁)或施
以试验电压(对恒温烙铁),待孔内焊锡丝刚开始熔化时,将热电偶插入孔内(热电偶头部周围不应有气

孔)进行测量。待烙铁头工作面温度达到稳定状态,此时测得的温度即为烙铁头工作温度。

注:试验电压是90%~110%的额定电压中的最不利的电压。

6.4 恒温烙铁的回温时间测定

6.4.1 测试材料

测试材料应满足如下条件:

a) PCB 试验板:1.5 mm 双面板材,焊盘直径5 mm, 孔径1.5 mm,
焊盘数量10个、线宽1.5 mm、 焊盘中心距8 mm、 两个焊盘之间为3 mm;

b) 焊锡丝:无铅锡丝,直径1.0 mm, 长度20 mm, 数量10条;

c) 烙铁头:采用2C 烙铁头,钻孔方法与6.3相同。

6.4.2 测试前准备工作

测试前应完成如下准备工作:

a) 将10条焊锡丝分别焊接在 PCB 板的10个焊盘上,使焊点冷却为室温;

b) 将测温表的探头按6.3的方法固定在烙铁头上;

c) 烙铁进入恒温状态,测温表显示工作温度380℃(即设定温度:380℃)。

6.4.3 测试步骤

测试应按照如下步骤进行:

a) 熔解 PCB 板上焊盘的焊点,从烙铁头接触第一个焊点开始计时。

b)
应在焊点的焊锡完全熔解为液态时,迅速地拖到下一个焊点,平移,不要将烙铁头离开
PCB
板,直到10个焊点熔解完毕。记录第10个焊点熔解完成的时间,即熔锡时间,但计时没有
结束。

c)
将烙铁头从焊点上移开,静置,当温度回到370℃时,计时结束。记录此刻的时间,即总计时
时间。

d) 计算回温时间,回温时间=总计时时间一熔锡时间。

6.5 普通烙铁热容量的测定

在环境温度为25℃士5℃时,给电烙铁供以额定电压,达到300℃后,立即将圆柱型工业纯锡柱以

不超过1 N 的作用力垂直放在烙铁头的工作面上2 min,然后测量2 min
内熔化的锡柱质量。

6.6 恒温热风枪工作温度的测试

6.6.1 测试用的风嘴

注: 由于热风枪吹出的高温热风在开放的空气环境里热量流失较快,对测试温度的准确性影响较大,所以在测量温

度时,使用与热风枪出风口直径匹配的金属风嘴进行测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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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验风嘴规格:出风管直径应为40%~60%恒温热风枪出风口直径,出风管长度在20
mm~

50 mm (如图2所示)。

style="width:9.10694in;height:2.94028in" />

2 测试风嘴

6.6.2 测试装置

测试时,热风枪放置在如图3所示的支架上。将测试风嘴安装在热风枪出风口上,使基准面与热风

枪出风口面重合,锁紧紧固螺钉,确保抱箍部位没有漏风,将热风枪手柄水平放置在工作台支架上,出风

口附近不能有物品,以防热风烫坏。将测温探头置于距离出风口12 mm±2mm
的圆心轴上(如图2所

示)。

style="width:8.4466in;height:3.96in" />铁丝

木板

3 热风枪手柄支架

6.6.3 测试步骤

测试应按照如下步骤进行:

a) 温度设置300℃,风量设置到最大;

b)
给恒温热风枪施以试验电压,待温度达到稳定状态,此时测得的温度即为热风枪工作温度。
注:试验电压是90%~110%的额定电压中的最不利的电压。

6.7 恒温热风枪的温度波动测定

在6.6测试环境下,温度达到设定值2 min 后,每间隔1 s
记录1个温度值,记录5 min 内所有的温

度值,与设定温度300℃进行比较,得出温度的上下波动值。

6.8 恒温热风枪的工作温度线性测定

在6.6测试环境下,以6.6测试温度误差为基准(Ec),
测试最低设置点温度误差(El)、 测试最高设

置点温度误差(Eh)。

根据式(1)和式(2)计算线性偏差值结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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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l=El—Ec (1)

Leh =Eh Ec (2)

式中:

Lel—— 测试最低设置点线性偏差,单位为摄氏度(℃);

Leh—— 测试最高设置点线性偏差,单位为摄氏度(℃);

Ec — 温度误差,单位为摄氏度(℃);

El — 测试最低设置点温度误差,单位为摄氏度(℃);

Eh — 测试最高设置点温度误差,单位为摄氏度(℃)。

示例:中点为300℃测得误差为 Ec:+20℃; 最低设置点误差为 El:+25℃;
最高设置点误差为 Eh:- 10℃, 则

Lel=(+25℃)-(+20℃)=+5℃;

Leh =(- 10℃)-(+20℃)=-30℃。

6.9 结构检查

通过视检确定。

6.10 电源线及插头检查

6.10.1 通过视检、量具及核对外购件相关标识。

6.10.2 通过视检及核对外购件相关标识。

6.11 烙铁头的润湿性试验

烙铁头上锡完成以后,将其安装到预期使用的电烙铁上进行测试,在额定电压下空烧4
h, 温度至
少为400℃或最高标称温度,取两者中较不利的数值。用清洁棉擦掉烙铁头上的氧化层,然后马上用焊

锡丝上锡。烙铁头挂锡仍应流畅。

6.12 烙铁头的耐久性试验

将烙铁头安装到预期使用的电烙铁上,给电烙铁供以额定电压,温度设置为370℃。使用直径为

1mm~1.2mm 的无铅焊锡丝,在带有直径为3 mm 焊盘的 PCB
板上按正常使用时的情况连续焊接。

连续操作直到烙铁头出现孔洞或沙眼为止,记录累积完成的焊点总数。

6.13 电镀件盐雾试验

电镀件应按 GB/T 2423.17 规定的程序和试验条件进行试验,时间为24 h。

6.14 发热芯的使用寿命试验

将电烙铁放在支架上,在额定电压下,以通电4 h、断 电 1 h
的周期循环进行,实际通电累计时间达

到表2规定的时间后,冷却至室温,进行下列试验:

a) 用万用表测量发热元件是否开路;

b) 冷态下电气强度试验在6.14 a) 测定后进行,检查是否符合5.9 b)
的要求;

c) 通过视检来确定是否符合5.9 c) 的要求。

7 检验规则

7.1 总则

电烙铁和热风枪应经制造商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,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。

GB/T 7157—2019

7.2 检验分类

电烙铁和热风枪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。

7.3 出厂检验

7.3.1 电烙铁和热风枪的出厂检验应进行全检。

7.3.2 出厂检验的项目、要求和方法见表3。

3 出厂检验项目

序号

试验项目

本标准的章条号

GB 4706.41—2005

的章条号

缺陷分类

技术要求

试验方法

致命

1

外观与结构

5.5.1~5.5.3

6.9

2

电源线及电源线插头

5.6.1、5.6.2

6.10.1、6.10.2

3

电镀件

5.8 a),b)

4

产品标志

8.1.1~8.1.4

5

产品包装

8.2.1~8.2.2

6

冷态电气强度试验

16.3

7.3.3
出厂检验中有缺陷项的不合格品,经返修、返工后应重新提交复检,复检合格后,才能出厂。

7.4 型式检验

7.4.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:

a)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;

b) 正常生产每年进行一次,其中寿命试验三年进行一次;

c) 长期停产后,恢复生产时;

d) 当设计、工艺、关键元器件、原材料有重大变化,可能影响到产品性能时;

e) 抽样样品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;

f)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的要求时。

7.4.2
型式检验的样本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10个,可根据性能与安全分组进行,但每一组
不能少于3个。试验中如有任一个试样的任一项不合格,则加倍抽取样本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,复检后
如仍有不合格,则型式检验不能通过,并停止出厂检验。待分析原因,提出处理方案,并再次提交型式检
验合格后,才能恢复正常生产。

7.4.3 经型式检验的产品,不应作正品出厂。

8 标志与说明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

8.1 标志与说明

8.1.1 每个产品应有耐久的标志,其上应清晰标出:

——GB 4706.41—2005 中7. 1的内容;

— 标称工作温度;

— 烙铁头的耐久性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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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对于无铅焊接烙铁,应标出"适用无铅焊接"的文字表述。

8.1.2 产品的单个包装应标有符合 GB/T 5296.2 要求的内容。

8.1.3 外包装箱的外壁应标出下列内容:

— 8. 1. 1所要求的标志;

——产品数量;

——包装箱毛重;

——包装箱外形尺寸;

符合 GB/T191 的储运标志;

——叠放高度或叠放层。

8.1.4 每个产品应有使用说明书,使用说明书应符合 GB 4706.1 、GB
4706.41—2005 和 GB/T 5296.2

的相关要求。每个电烙铁或热风枪的使用说明书还应含有下列内容:

——产品的名称、型号、类别、主要技术参数(额定电压、额定输入功率、额定频率、标称工作温度

等);

— 使用注意事项;

——故障排除及保养;

— 对于无铅焊接烙铁,应标出"适用无铅焊接"的文字表述。

8.2 包装

8.2.1 每个产品用吸塑包装或其他适当形式进行包装。

8.2.2
经过包装后的电烙铁或热风枪,应装在干燥的外包装箱中,并符合下列要求:


包装箱内的产品应紧凑、无松动;内盛物品如有松动,可在外包装箱内垫以适当的衬垫;

——每箱的毛重不应超过50 kg。

8.3 运输

产品的包装应能适合任何运输工具运输,避免碰撞和雨雪直接淋袭。

8.4 贮存

产品应贮存在通风良好、环境干燥的库房中,周围空气中应无腐蚀性气体存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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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

(资料性附录)

电烙铁型号命名、规格及结构参数

A.1

本附录中提供了电烙铁的型号命名方法,并介绍了规格及结构参数,供标准使用者参考。

A.2 型号命名

用下述方式表示型号:

style="width:6.71325in;height:2.26006in" />可省略或自定义

规格代号(用瓦数表示)

— — 产品名称代号(LT 表示电烙铁)

示例: LT200 表示功率为200 W 的电烙铁。

A.3 规格

电烙铁的规格按额定输入功率划分,宜选用表 A.1 中的规格。

A.1 电烙铁的功率规格

型式

额定输入功率/W

内热式

20,35,50,70,100,150,200

外热式

30,50,75,100,150,200,300,500

A.4 结构参数

烙铁头通用部件的结构参数,宜选用表 A.2 和 表A.3 的数值。

A.2 内热式烙铁头的结构参数

功率/W

20

35

50

70

100

150

200

烙铁头内径/mm

5.2

6.2

6.8

9.0

10.5

13.0

16.0

烙铁头孔深/mm

37

48

52

60

65

70

75

烙铁头最小质量/g

8

13

15

30

120

230

3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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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3 外热式烙铁头的结构参数

功率/W

30

50

75

100

150

200

300

500

烙铁头外径/mm

4.5

6.0

9.0

11

13

15

18

24

烙铁头长度/mm

80

95

102

115

120

135

150

155

烙铁头最小质量/g

10

20

50

80

120

170

280

500

延伸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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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-T 41339.4-2023 海洋生态修复技术指南 第4部分:海草床生态修复.pdf